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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存一下,关于Jeff Hornacek

     杰夫·霍纳塞克:老掉牙的爵士乐手走过平民市街      张佳玮      杰夫·霍纳塞克是这种人:既不高,又不壮,运动能力平常,单看外表,也许并不适合作为一个单打型选手出现在血气之勇的NBA赛场。如果在纽约洛克公园,他们会被戴上老伯的绰号,然后被年轻的街球天才们打得体无完肤。但当他身边站着史上最杰出的半场组织后卫时——我指斯托克顿——忽然之间,他就成为了这项运动中最不可阻挡的杀手之一。   在1994年到2000年,犹他爵士队的后场展示着NBA最古典的风格。史上助攻王、独一无二的组织大师斯托克顿,负责篮球运动中流动的那一部分。他使球在地板的平面上运转不休。而霍纳塞克则使球在最后时刻一锤定音。   1947年,联盟首个得分王,“跳跃的”乔治·法尔克斯,以30.1%的命中率,射落场均23.6分。在那时,他最强的武器,就是跳射。空位,持球,起跳,球以最简练最快速的步骤飞向篮筐。1891年奈史密斯发明篮球、将球抛向那个装桃的筐子时,他还没有传切、运球的概念,而仅仅只想着:投射。在拉塞尔为联盟带来盖帽这个概念之前,篮球运动最基本的概念就是:找到空位,起跳,让球划出美妙的弧度,飞向篮筐。   而杰夫·霍纳塞克,这个面相苍老的白人,14年职业生涯不断重复着这个动作。      他的篮球智商,则可能来自他的父亲——一位高中篮球教练。在芝加哥度过了童年,他似乎完全没有料到多年以后他会让这座城市的人胆战心惊。他并没有勒布朗·詹姆斯那么显赫的高中生涯,或者厄尔•门罗那么恐怖的大学时代。大学毕业,他甚至开始试图去做会计师。幸好,太阳队的科罗朗格给了他机会——太阳队的老板对6尺3寸到6尺4寸左右身高后卫的钟爱实在令人佩服,在以后的许多年里,纳什、基德、查普曼、佩尔森,等等,都是太阳的西出品——杰夫·霍纳塞克在第二轮被选中,但当时,没有人能够想到,许多年后,他会是令太阳头疼的敌人。   在早期的太阳,令人诧异的,他是一个杰出的助攻手。在太阳队的数年,与凯文·约翰逊担任双卫——1997年的基德似乎也这么干过——他场均能够送出6次的助攻。我的理解是,这段时间,他培养了自己作为一个团队队员的组织才能。这使他打球的风格相当聪明——事实上太阳队历年的后卫大多脑子都好使——然后,进入90年代,霍纳塞克成为了联盟中值得注意的人物。他能够一场射中20分,拿下6次助攻,在外围轻松的走位,跳射命中。切入,并不迅速但合理的动作上篮得分或者制造犯规——然后稳稳命中罚球。   他是一个得分后卫的模版,一个合格的得分后卫——他能够提供外围火力、给内线传球、错位后稳定的得分效率,以及坚强的防守。即使运动能力不佳,他依然竭尽全力打球。1992年,他代表太阳队,参加了全明星赛。   在费城呆了一年,他来到了爵士队。一如沙曼找到了他的库西,NBA最为古典的老式得分后卫,遇到了史上最为古典的老式组织后卫,加上他们的主教练,又是一个数十年如一日,贯彻挡拆战术的老式教练。于是,霍纳塞克,如鱼得水。那是他生涯的第9年了。      犹他爵士队的风格像老掉牙的爵士乐,旁若无人,一如既往。斯托克顿和卡尔·马龙日复一日的做着他们永载史册的挡拆和中投。而在霍纳塞克加入后,爵士队干脆成为了一个平民化老爷爷农场。马龙、霍纳塞克和斯托克顿,像任何一个美国乡村酒吧里,你可以看到的闲暇饮酒的大叔一样。如果一定说有什么特别,那么霍纳塞克更斯文——相比于冷洌的斯托克顿、信奉摩门教的马龙,霍纳塞克就像一个受办公室同事欢迎的老好人大叔。他会给每个队友寄贺卡,和队上的人们电话聊天。而进入球馆后,他和斯托克顿一样,脑子运转飞快,在需要他出手时,毫不犹豫的起跳,用标准而经典的姿态,将球射出。      现在我们关于霍纳塞克的记忆,很大程度上源于他在1997、1998那两个夏天的表现。公牛决战爵士,犹他人似乎在逆天而行。霍纳塞克在全世界面前展示了在NBA接近消亡的素质——灵巧的无球跑动、快速出手而准得匪夷所思的投射,作为一个得分后卫干净利落的处理球。你如何解释斯托克顿在1997年和1998年助攻次数下降,然而爵士战绩却提升了?很简单,霍纳塞克,一个杰出的团队球员加入到了球的流动、分配和出手上来了。他帮助着斯托克顿,投出令公牛球迷哑口无言的投射。在防守端,即使身高和运动能力相差悬殊,他依然死死的纠缠着皮彭,用最基本的、教科书式的技巧,以及一些小动作,去竭力防守历史上最好的小前锋之一。      霍纳塞克甚至比斯托克顿更加平民。相对于斯托克顿经典的沉静表情,霍纳塞克更像是一个普通上班族职员。在总决赛,对全世界直播的NBA王朝之战的过程中,当他被送上罚球线时,他会一如既往将球拍击3下——告诉看电视的3个孩子:爸爸要罚球了——然后摸一下脸——孩子们,爸爸要开始表演了——然后,出手。他的罚球率同样超乎其神。和他的跳射一样,丝毫没有波动。在客场比赛时,他每天给妻子打15个长途电话,与孩子们交谈。      说一下霍纳塞克的投篮。   在进联盟的第一年,霍纳塞克的出手有些类似我国的孙军——用双手,左手拇指作为导向。这一点理所当然招致了批评,一年后,在妻子的督促下,他改正了这一点。当他到达爵士队时,他已经成为不可思议的射手:从任何角度、任何距离、任何位置,用任何手法——跑投、后仰、倾斜一侧、半勾手、低手上篮、抛射——来出手,而他的出手是联盟最快的。如果需要,他甚至能“在接球的刹那就出手”——这句话是爵士队的官员说的。事实上,这也许得益于他妻子在1988年对他的劝导:“你可以试着在球从指尖划出之后再将手指指向篮筐以控制方向。”         1998年,公牛与爵士总决赛第六战,最后43秒时,斯托克顿右翼45度远射得手,86比83将乔丹逼入绝境。乔丹上篮得手,爵士最后一次进攻,马龙左翼拿球背对罗德曼,霍纳塞克沿底线向右跑以牵制乔丹。但这一次,一直盯防霍纳塞克的乔丹没有去尾随这个神射手,却转身赌博式的包夹马龙并断球。接下来,就是体育史上最有名的终场一投,以及公牛的第六冠。      这也许是霍纳塞克一生命运的写照:完成任务,令人畏惧,但在那些决定历史的时刻,他被命运悄然遗忘了——如果那时马龙把球传到他手里呢?如果那时乔丹没有放弃盯防他呢?   历史没有如果。   当时是公牛迷的我为乔丹的第六个总冠军完美收山雀跃,而在重新看懂霍纳塞克,已是四年之后。      在他退役时,霍纳塞克被称为“穷人韦斯特”。他没有湖人教父的万丈光芒,但在投篮这一点上,他和韦斯特不相轩轾。篮球运动最为基础、最为古典的外围投射武器,篮球运动的本质,斯托克顿最好的搭档。找到空位,投出球,切入,打出每个人都会投的三步上篮。在超级巨星级的队友身旁,他们似乎黯然无光。但是数据和数据无法体现的很多东西,将会留存他们的价值。他们的队友和他们的对手,将会理解他们的作用,他们曾经带来过多少恐惧和欢乐。   而那是作为冷面射手的他,并不在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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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个梁文道——梁文道的blog

偶然间发现梁文道的blog,非常惊奇地发现,blog里的梁文道,似乎和平时在节目里看到的不太一样,不曾想那个坐而论道的梁文道竟然也这么的……文青,而且相当多的篇章有很浓的宗教情怀。但也许是我不太了解他的这一面罢。 读了几篇,有很多不错的,不过,还是觉得太文艺了,我还是比较喜欢陶杰的尖酸刻薄,虽然陶杰有时刻薄得让人觉得很不厚道,有时也泛点酸气(我最不喜欢看他写时尚、女性之类的了),但是那种时候还是不多,也许也是因为现在的时事怪现状,件件都能让陶杰讽刺上三天三夜,不需要拿别的东西充数。 梁文道现在主持港台的《头条新闻》,有时会觉得评论太正经了一点,想象陶杰来主持会怎么样。不过想想还是算了,那样的话,说不定我们期期都要看公益广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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